孟光梅和丈夫吉曾河(资料图片)
据报道,9月12日,她前夫吉曾和他的新妻子孟光梅度过一年的费用相当于这对夫妇的"分手费用"近20年。Zhang女士愤怒地把她的前夫带到法庭,并要求改变离婚补充协议。昨天下午,。
据报道,2010年1月,北京世贸组织主席、奥地利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季曾河和前妻张女士同意离婚。根据当时的离婚协议,张女士获得了两套房产和一家资产2亿元的公司。今年1月28日,两人签署了另一项补充协议,吉曾和张一房地产,现金4000万元。在补充协议签署仅仅几个月后,张女士就将前夫告上法庭,理由是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显然是不公平的,要求修改补充离婚协议,并愿意享受世界贸易组织(WTO)财产收入的32%。
昨日下午,张女士和纪增河均未到庭。 当我见到记者时,被告的律师提出了涉及原被告生活隐私的案件,所以申请没有公开审理,法官同意了。
原告律师刘兆彦说,对于双方分割的财产,张女士太少,张女士只是一名家庭主妇,公司的财产状况不得而知,公司管理和控制公司的优势,与原告签订离婚协议,是不公平的。“世界贸易组织(世贸组织)的评估价值约为60亿元,按最初增加额和投资额的65%计算,公司持有的财产收入价值约为350亿元至40亿元,原告有权获得200多亿元,而她只有2亿元,这显然是不公平的。”
此外,刘律师还认为,被告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。他说,离婚协议不涉及吉增设立的其他八家公司和再投资,这些公司也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分割。刘律师向法庭提出申请,要求对吉曾河拥有财产权益的10家公司进行评估。
被告方认为,原告的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年,夫妻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协商解决。双方明确表示,不存在未指明或未涉及的财产,原告要求的其他八家公司的财产不是吉宗和的个人财产。另外,当事人订立协议时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因此应当有效,不应当变更。对此,刘律师反驳说,原告在离婚后对补充协议提起诉讼,一年多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。其他八家公司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分割。法庭将继续审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