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毅面临着支付480000元违约金的强制操作。
明星吕毅和他的经纪人中干被北京鑫日电动汽车公司告上法庭,因为他们同时为两家电动汽车制造商代言。根据“京华时报”的判决,吕毅和中干公司支付了480000元的违约金,但两名被告尚未履行。几天前,,。
据悉,2005年7月24日,鑫日公司、中干公司和吕毅共同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形象代言合同。去年年初,鑫日公司发现吕毅为另一辆电动汽车做广告。,并要求终止与中干公司和吕毅签订的合同。中干公司和陆一辉公司分别支付了120万元的多付报酬和违约赔偿金。
在审判时,吕毅和中干公司表示,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,鑫日公司未能支付最后一笔480000元违约背书费,并推迟了第一笔背书费的支付。因此,反诉要求新日本公司支付最后一笔480000元的背书费和205200元的滞纳金,以及第一笔205200元的滞纳金。
,他应对违反合同承担责任。中干公司向北京鑫日公司支付了480000张违约金,吕毅承担连带责任。同时,鑫日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仍使用吕毅的背书广告,应支付相应的费用200000元和滞纳金205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