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2020年9月1日消息,日前,利辛县亮盛服装厂按照《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。自即日起,召回2020年4月15日当日制造的中型/17.5cm*9.5cm一次性防护口罩,涉及数量为1000包(10000只)。
本次召回的一次性防护口罩,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仅使用三层无纺布作为原材料,没有使用熔喷布作为口罩的过滤层。且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强力不足,产品存在过滤效率和防护效果不足的安全隐患。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防护口罩。利辛县亮盛服装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开展缺陷产品召回,实施安全技术改进,提升产品安全水平,在以后的口罩生产中增加熔喷布作为过滤层,加强连接处的强力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利辛县亮盛服装厂提示购买上述批次的中型/17.5cm*9.5cm一次性防护口罩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。利辛县亮盛服装厂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进行免费更换。
消费者可拨打利辛县亮盛服装厂电话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,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