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黄子淇、齐丽英近日通过媒体传播“诈骗”一事,我就有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并作如下说明:
1.暂停投资合同纠纷
音乐制作公司东欧和美国起诉黄子琦公司的案件暂停,但黄子琦反诉东欧和美国的案件也被中止,问题一目了然。
2.霍努案暂停审理
在网上看到有关报告后,,,名誉案件并未中止。请等待后续通知.
3.论齐立英对合同纠纷的起诉
这里,涉及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,同样的事情,首先是公安机关报告欺诈嫌疑的刑事犯罪,公安机关不能立案,、民事和刑事混乱,"阻塞的两端"的实践确实令人担忧。此外,我希望齐振英能够主动与公安机关合作,在报告后的案件进行调查,而不是隐藏和规避。
4.关于香港先生
以前的项目投资是洪先生,他是埃迪的朋友,我没有参与他们之间的合作和经济交流。欢迎洪先生与我联系,澄清此事。
5.中国的一夜
这个音乐项目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许多与事实相反的麻烦。我已经向东方欧美的生产公司宣布退出该项目的执行情况。目前,这家公司与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关系。
无论是犯罪还是民事行为,我都愿意从容地面对它,并陪着它走到最后。也请齐立英停止找人跟我谈和解,危害很深,没有和解的可能!